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。其中,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;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,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。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、军队以及其他单位;所称的个人,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。
目前我局委托中国银行代收车船税收,其缴税方式包括:
1.POS机自助缴税
凡持有“银联”标志银行卡(含所有商业银行)的纳税人,可在下表所列地点,使用POS机进行自助缴税:
2.委托银行代扣缴税
凡在中国银行网点开立帐户的纳税人,可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,由中国银行按期代扣车船税收。
3.持现金缴税
持现金缴税的,可到以下地点办理:
注意:
为了方便纳税人,对于除拖拉机、军队武警专用车辆、警用车辆、外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,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,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计算缴纳车船税。如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与车船登记地不一致时,纳税人在购买保险前,必须先在车船登记地缴纳车船税。
车船税按年征收,一次缴纳,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,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年审当月进行申报纳税,也可以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申报纳税。已预缴2007年车船税的纳税人,可在缴纳2008年车船税时一并按差额补缴2007年的车船税;凡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,地税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作出处理。
惠阳区秋长税务分局
地址: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迎宾路51号
电话:0752-3765121
博罗县罗阳税务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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