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,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,办理房产证。
1、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;
2、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所有权证;
4、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,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;
5、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;
6、房屋平面图;
7、评估报告。
申请 → 受理→ 审核 → 办结 → 缴费 → 发证
1、住房房屋登记费80元/套,每增加一本权属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;
2、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/宗,每增加一本权属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
惠阳区房产管理局
地址: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福利路3号
电话:0752-3826728
龙门县房产管理局
地址: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塔新路39号
电话:0752-7780255